依据《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》,现阶段小型轿车并没要求使用期限,一般都是车子续航里程做到60万多公里后,会引导报废。只需车子能通过年审,就可再次上路行驶。三个审车周期时间都无法通过年审,便会报废。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
北京车辆报废详细流程吧。
北京车辆报废详细流程如下所示:
1、最先司机要准备相关资料,例如车辆行驶证、车辆登记证、身份证等。
2、随后带上相关资料,前去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内,填写车辆报废单。详细资料提交信息完成后,保证车子早已达到报废标准,便会给予机动车报废通知书。
3、凭着机动车报废通知书,前去指定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内,对车辆瓦解、照相。
4、直到机动车报废结束后,便会给予车辆报废回收证实。
5、最终司机带上损毁回收利用证实、瓦解相片等,前去车辆管理所内申请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就可以。
北京车辆报废年限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 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 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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